一、明确救助对象
蓓蕾慈善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仍然是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中患先天性心脏病的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对于有的地方款全面发放低保边缘户证件或未建立低保边缘户花名册的,在确定救助对象时要由县(市、区)民政局证实确属低收入家庭,而且因子女患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才能救助。
二、提高救助标准
在救助实践中,有极少数患者医疗费用达到了10万元以上,这部分人困难程度更大、家庭负担更重。因此,将原来0.7万元至3.5万元的救助标准提高到0.7万元至5万元。提高档次如下:
1、对治疗费用在1.5万元以内的救助7千元。
2、对治疗费用在2万元以内的救助1万元。
3、对治疗费用在2.5万元以内的救助1.2万元。
4、对治疗费用在3万元以内的救助1.4万元。
5、对治疗费用在3.5万元以内的救助1.6万元。
6、对治疗费用在4万元以内的救助1.8万元。
7、对治疗费用在4.5万元以内的救2助万元。
8、对治疗费用在5万元以内的救助2.3万元。
9、对治疗费用在5.5万元以内的救2.6助万元。
10、对治疗费用6在万元以内的救助2.9万元。
11、对治疗费用6.5在万元以内的救助3.2万元。
12、对治疗费用7在万元以内的救助3.5万元。
13、对治疗费用7.5在万元以内的救助3.7万元。
14、对治疗费用8在万元以内的救助3.9万元。
15、对治疗费用8.5在万元以内的救助4.1万元。
16、对治疗费用9在万元以内的救助4.3万元。
17、对治疗费用9.5在万元以内的救助4.5万元。
18、对治疗费用10在万元以内的救助4.7万元。
19、对治疗费用10在万元以上的救助5万元。
三、简化材料
在审批救助对象和发放救助款时,要求证明材料完备、准确,慈善总会严格认真的进行审核,防止弄虚作假。为简化材料,将原要求留存患者户口本复印件,改为办理救助手续时带户口簿查验家庭成员关系,不再留存复印件。
四、救助程序
1、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可到鞍山市慈善总会领取《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审批表》。也可以从鞍山慈善网下载《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审批表》。
2、患者首先到省慈善总会定点医院就诊。
3、凡是适合手术治疗的患者,由家长填写《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审批表》,经县(市、区)慈善总会或民政局同意后,到市慈善总会审批。审批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证件。如户口所在地还未发放低保边缘户证或未开始低保边缘户登记的,需持县(市、区)民政局开具的属低收入家庭、因子女患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证明。为防止各地出具的困难证明不统一,我会制定了《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困难家庭证明》。
(2)家长身份证原、户口簿,查验证患者是否属家庭成员。
4、市慈善总会批准后,患者家庭自愿选择一个定点医院手术治疗。患者出院后与省慈善总会电话预约,经省慈善总会通知后,再办理救助手续。
5、患者家长到省慈善总会办理救助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患者家庭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未发低保边缘证或未开始低保边缘户登记的地方,需提供县(市、区)民政局开具的属低收入家庭、因子女患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证明;
(2)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户口薄;
(3)《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审批表》;
(4)医院专用收费收据;
(5)出入院证明。
7、经审核后,由患者家长填写《救助支出单》一式两份,经项目责任人签字后,将救助款直接发给患者家长。
五、项目定点医院
1、沈阳军区总医院
2、解放军第463医院
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5、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6、省人民医院